关于申报2021年浙江省医学会临床科研基金项目(第二批)的通知


各有关单位
       为了进一步促进我省科技事业发展,创新科技水平,提升我省广大临床医师的医学科技创新水平,增强医药卫生科技创新竞争力,根据《浙江省医学会临床科研基金管理暂行办法》要求,现启动2021年第二批临床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总体要求
    (一)申报项目要求立足优势、突出创新、注重实效,对项目做好可行性评估。

(二)申报单位要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,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、财务管理制度、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。

(三)项目负责人须为我省在职(岗)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,并从事实质性的研究工作,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。    

二、申报类别及要求
      本次省医学会临床科研基金项目申报类别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,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。
   (一)重点项目:本项目主要突出研究项目的创新性及相关转化研究。项目申报单位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,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,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。项目对各类人才计划培育对象优先支持。项目配套经费5万元。
   (二)一般项目:本项目突出培育作用,倡导科研人员开展自由探索研究。项目申报单位面向全省所有医疗卫生健康机构,申请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。鼓励基层单位申报,同等质量情况下,优先立项基层医院项目申报。一般项目(A类)配套经费1万元,一般项目(B类)只立项无配套经费。

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,项目申请不予受理:
       1.申请人承担省医学会临床科研基金历年项目未结题或近5年有撤题记录的;
       2.申请项目不在申报指南范围内或已获其他单位项目支持的;
       3.申请人存在科研诚信不良记录。
       三、时间安排
       2021年9月2日启动申报,2021年10月11日截止。
       四、申报程序

(一)省医学会临床科研基金项目实行全程网络申报受理,申请人通过项目申报与管理系统申请项目。

(二)申报项目请登录“浙江省医学会临床科研基金项目申报与管理系统”,网址:http://kyjj.zjma.org。申报单位科教管理部门需先登录行政管理账户分配申报账户,首次使用该系统申报的单位需向浙江省医学会申请账户。《系统操作说明》详见申报系统首页。

(三)项目申请人在线逐项填报,并上传盖章页面,申请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和确认报送至浙江省医学会。待项目立项文件发布后,纸质申报(合同)书一式四份寄至我会。     

五、其他事项
     (一) 缴纳费用

每个申请项目需交纳服务费200元,所有项目在线缴费并由浙江省医学会开具电子发票。

(二)联系方式
       省医学会科教发展部,单单 黄丹婷   0571-87567839

杭州市拱墅区武林广场8号省科协大楼1002室
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浙江省医学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年9月1日

 


附件:

关于申报2021年浙江省医学会临床科研基金项目(第二批)的通知.pdf

2021年浙江省医学会临床科研基金项目(第二批)申报指南.pdf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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