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为了进一步促进我省科技事业发展,创新科技水平,提升我省广大临床医师的医学科技创新水平,增强医药卫生科技创新竞争力,根据《浙江省医学会临床科研基金管理暂行办法》要求,现启动2021年第二批临床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要求
(一)申报项目要求立足优势、突出创新、注重实效,对项目做好可行性评估。
(二)申报单位要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,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、财务管理制度、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。
(三)项目负责人须为我省在职(岗)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,并从事实质性的研究工作,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。
二、申报类别及要求
本次省医学会临床科研基金项目申报类别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,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。
(一)重点项目:本项目主要突出研究项目的创新性及相关转化研究。项目申报单位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,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,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。项目对各类人才计划培育对象优先支持。项目配套经费5万元。
(二)一般项目:本项目突出培育作用,倡导科研人员开展自由探索研究。项目申报单位面向全省所有医疗卫生健康机构,申请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。鼓励基层单位申报,同等质量情况下,优先立项基层医院项目申报。一般项目(A类)配套经费1万元,一般项目(B类)只立项无配套经费。
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,项目申请不予受理:
1.申请人承担省医学会临床科研基金历年项目未结题或近5年有撤题记录的;
2.申请项目不在申报指南范围内或已获其他单位项目支持的;
3.申请人存在科研诚信不良记录。
三、时间安排
2021年9月2日启动申报,2021年10月11日截止。
四、申报程序
(一)省医学会临床科研基金项目实行全程网络申报受理,申请人通过项目申报与管理系统申请项目。
(二)申报项目请登录“浙江省医学会临床科研基金项目申报与管理系统”,网址:http://kyjj.zjma.org。申报单位科教管理部门需先登录行政管理账户分配申报账户,首次使用该系统申报的单位需向浙江省医学会申请账户。《系统操作说明》详见申报系统首页。
(三)项目申请人在线逐项填报,并上传盖章页面,申请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和确认报送至浙江省医学会。待项目立项文件发布后,纸质申报(合同)书一式四份寄至我会。
五、其他事项
(一) 缴纳费用
每个申请项目需交纳服务费200元,所有项目在线缴费并由浙江省医学会开具电子发票。
(二)联系方式
省医学会科教发展部,单单 黄丹婷 0571-87567839
杭州市拱墅区武林广场8号省科协大楼1002室
浙江省医学会
2021年9月1日
附件:
关于申报2021年浙江省医学会临床科研基金项目(第二批)的通知.pdf
2021年浙江省医学会临床科研基金项目(第二批)申报指南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