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呼吸治疗在危重病人和呼吸系统疾病救治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,而我省专门从事呼吸治疗工作的人员较为稀缺,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需要更多专业的呼吸治疗师,为危重症和慢性疾病患者的呼吸救治与康复作出努力。2020-2022年,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工作部署,浙江省医学会联合国家级呼吸治疗单项规范化进修基地—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和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、浙江医院两家联合实践基地共同举办了浙江省初级呼吸治疗师培训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,提升了区域内呼吸治疗专业水平,为浙江省卫生应急人才培养提供了助力。根据工作安排,现拟统筹推进浙江省初、中级呼吸治疗师培训工作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培训安排
培训分初级呼吸治疗师培训、中级呼吸治疗师培训2个类别,各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1个类别参加培训。
(一)初级呼吸治疗师培训
1.理论培训
(1)培训对象:从事或拟从事重症医学、呼吸与危重症医学、急诊、康复医学等相关专业的医护人员,招生范围面向全国。
(2)培训时间:2023年3月1日起,培训常年招生(学员自行通过平台注册、缴费、学习、考核,名额不限)。
(3)培训考核:完成理论培训课程(附件1)后即可根据系统提示自行参加线上理论考试,考试合格者颁发浙江省初级呼吸治疗师理论培训电子合格证明。
2.实践培训
(1)培训对象:正开展或拟开展呼吸治疗专业的医疗卫生单位,要求具有执业资格并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临床工作经验,并经第一阶段理论培训考核合格。
(2)培训时间:2023年5月1日起分批次进入培训基地(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、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、浙江医院3个实践基地中选择1个)进行临床实践培训,脱产培训时间为3个月。为了保证培训质量,培训小班化开展,人员分批次安排进入,每批次安排人员数量及时间另行通知。
(3)培训考核:根据初级呼吸治疗师实践培训大纲的要求,进行临床实践技能培训。培训经考核合格后,授予《浙江省初级呼吸治疗师培训结业证书》。
(二)中级呼吸治疗师培训
1.培训对象:招生范围面向全国,报名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:
A.完成呼吸治疗进修或学习并考核合格具有培训合格证书的医护人员:浙江省初级呼吸治疗师培训/中国医师协会呼吸医师分会呼吸治疗单修培训/已认证培训单位的呼吸治疗专项进修≥3个月;
B.专业从事呼吸治疗工作5年以上:有呼吸治疗工作流程和规范/有单独的呼吸治疗排班/呼吸治疗相关评估记录;
C.呼吸治疗本科毕业并专业从事呼吸治疗工作2年以上。
2.培训时间:2023年4月1日起分批次进入培训基地(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)进行理论课程学习及临床实践培训,脱产培训时间为1个月。每批次安排人员数量及时间另行通知。
3.培训考核:实践培训最后一周进行统一考核,经考核合格后,授予《浙江省中级呼吸治疗师培训结业证书》。
二、报名方式
初级呼吸治疗师培训报名人员请于2023年3月1日起通过pc端http://jypx.zjma.org(培训网络课堂—专项培训—浙江省呼吸治疗师培训)或“浙江省医学会”微信公众公众号(公众号—业务处理—教育培训—浙江省呼吸治疗师培训),根据有关提示和要求完成注册、缴费、学习。符合初级呼吸治疗师临床实践培训条件的学员,请于理论培训报名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培训申请表(附件3)寄送至我会。
中级呼吸治疗师培训报名人员请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培训申请表(附件4)寄送至我会,资质证明材料需一并寄送。后续培训安排我会将于完成资质审查后通知。
为了方便培训交流,参加初级呼吸治疗师培训学员可搜索群号20015024813,加入钉钉群;参加中级呼吸治疗师培训学员可搜索群号28805017026,加入钉钉群。
三、培训收费
初级呼吸治疗师理论培训费用为3000元/人,由浙江省医学会收取,系统报名后直接在线缴费;实践培训费用由各实践基地按照有关进修费用标准进行收取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浙江省医学会 史雅雅
联系电话:0571-87567837
地 址:杭州市下城区武林广场省科协大楼10楼1003室
附件:1.初级呼吸治疗师理论培训课程安排
2.中级呼吸治疗师理论培训课程安排
3.初级呼吸治疗师实践培训申请表
4.中级呼吸治疗师实践培训申请表
浙江省医学会
2023年3月1日
浙医会〔2023〕24号 浙江省医学会关于开展浙江省初、中级呼吸治疗师培训的通知.pdf